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5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公告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满三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2015年5月31日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证书)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6月5日。

  报名地点:师承人员报名地点为省卫生计生委考试培训中心考务一科;确有专长人员报名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

  三、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考核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考核时间安排 :

  实践技能考核定于2015年7月中上旬;

  综合笔试定于2015年8月中旬;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请按照《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出师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中综合笔试由省卫生计生委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命题组卷及阅卷;实践技能考核由各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并于7月31前将实践技能考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考生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考试培训中心,我局将根据各市考生人数统一安排综合笔试考点。

  考核考试工作中的相关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考试培训中心考务一科 穆宏凌

  省中医药管理局 侯玉微

  电 话:0311-85989802 0311-66165529

  邮 箱: wstkszxkwk@126.com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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