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中医药法监函〔2019〕75号

局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修订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合并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2019年5月13日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docxd91a79edd9604c04294a2737ea7c26f6.docx (31.83 KB)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申请表.docx74221c033a57b0c224ff354f30746175.docx (17.69 KB)

附件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表.docx171352b6fe09eb35414c2ca80f832955.docx (12.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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