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冀中文协[2018]1号
协会会员: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及协会章程第五章规定,会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现将2018年度会费缴纳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费缴纳对象和标准
常务理事单位:5000 元/年;理事单位:2000 元/年;团体会员:1000 元/年;个人会员:200 元/年。
二、 缴纳会费的时限和办法
(一) 4月30日前缴纳本年度会费。
(二) 协会秘书处收到会费后按规定开具统一票据。
(三) 会费交至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开户名称: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开户行:河北银行槐安路支行 账号:01221000000270
联系人:袁宝玲 0311-80727208、13933186120
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