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协会会员: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及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现将2023年度会费缴纳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会费缴纳对象和标准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理事单位:3000元/年;会员单位:1000元/年。
缴纳会费的时限和办法
- 5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会费。
- 协会秘书处收到会费后按规定开具统一票据。
- 会费交至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开户名称: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开 户 行:河北银行槐安路支行 账号:01221000000270
行 号:313121006222
联 系 人:袁宝玲 0311-80727208、13933186120
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2023年2月1日